最後更新:2026年3月25日
Civi.Me致力於讓所有夏威夷居民都能取得公民資訊,無論他們使用何種語言。本頁面說明我們如何提供多語言存取以及您在夏威夷法律下的權利。
我們的翻譯如何運作
我們的翻譯使用AI輔助翻譯製作,並經過準確性審查。我們優先使用清晰自然的語言,而非逐字翻譯。如果您發現翻譯錯誤或任何在您的語言中聽起來不自然的內容,請告訴我們——社區回饋幫助我們改進。
我們支援的語言
我們的網站提供16種語言版本——英語加上夏威夷州語言存取辦公室(OLA)認定的英語能力有限社區使用的15種語言:
- English(英語)
- ʻŌlelo Hawaiʻi(夏威夷語)
- Tagalog(他加祿語)
- 日本語(日語)
- Ilokano(伊洛卡諾語)
- 简体中文(簡體中文)
- 繁體中文
- 한국어(韓語)
- Español(西班牙語)
- Tiếng Việt(越南語)
- Gagana Sāmoa(薩摩亞語)
- Lea Fakatonga(東加語)
- Marshallese(馬紹爾語)
- Chuukese(楚克語)
- ไทย(泰語)
- Cebuano(宿霧語)
您可以隨時使用每個頁面上的語言選擇器切換語言。您的語言偏好會被儲存,以便您下次造訪時無需重新選擇。
翻譯內容
我們將以下內容翻譯成所有15種非英語語言:
- 網站介面——導覽、按鈕、標籤、表單欄位和系統訊息
- 公民指南——如何作證、寫信工具包、您的知情權及其他教育資源
- 議會和主題描述——各政府機構的職能說明以及政策主題涵蓋的內容
- 通知訊息——關於即將舉行的會議的電子郵件和簡訊提醒
會議標題、議程和官方文件由政府機構以英語發布。我們正在努力在未來的更新中將會議摘要翻譯成所有支援的語言。
您在夏威夷法律下的權利
夏威夷擁有美國最強有力的語言存取保護之一。根據《夏威夷修訂法典》第321C章,州機構和受州資助的機構必須為英語能力有限的人(LEP)提供有意義的服務存取。
這意味著當您與夏威夷州或縣政府互動時——包括參加公開會議、申請公共紀錄或取得政府服務——您有權要求語言協助,包括口頭翻譯和重要文件的書面翻譯。
語言存取辦公室
語言存取辦公室(OLA)是確保遵守夏威夷語言存取法的州機構。如果政府機構未能提供語言服務,OLA可以為您提供幫助。
- 網站: health.hawaii.gov/ola
- 電話: (808) 586-8730
- 電子郵件: OLA@doh.hawaii.gov
- 提交投訴:如果州機構或受州資助的機構在您需要時未提供語言服務,您可以向OLA提交投訴
政府機構必須提供的內容
- 在要求時提供公開會議、聽證會和服務櫃檯的口頭翻譯
- 重要文件(申請表、通知、同意書、投訴表)的書面翻譯
- 雙語工作人員或合格的口譯員——而非家庭成員或兒童
- 以社區使用的語言張貼可用語言服務的通知
您不需要自帶翻譯。機構有責任免費為您提供語言協助。
關於Civi.Me與語言存取
Civi.Me不是政府機構,不受HRS第321C章的約束。我們自願提供多語言存取,因為我們相信公民資訊應該讓夏威夷的每個人都能取得,無論使用何種語言。
我們的目標是降低公民參與的障礙。如果語言對您或您認識的人構成障礙,我們希望了解。請透過email@access100.org聯繫我們。